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。
9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正式施行,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。
焚烧是一种高温处理技术,危险废物经高温焚烧后可以减少体积,同时减少或去除有害物质,焚烧所产生的高温烟气,经余热锅炉换热产生高温蒸气,用来供热和发电,进行能量回收。危险废物焚烧的工艺流程和焚烧炉的结构形式主要和废物的种类、性质及燃烧特性相关。根据废弃物种类,主要分为废液炉,废气炉,固体垃圾焚烧炉和综合焚烧炉。炉型,主要有回转窑、热解炉、立式炉、卧式炉和蓄热式焚烧炉(RTO)。立式焚烧炉主要应用于液体和气体的直接燃烧。回转窑主要应用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焚烧,能够处理固体废物、液体废物、气体废物等各种形态的废物。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工艺过程包括预处理及进料系统、焚烧系统、余热利用系统、烟气急冷系统、烟气净化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。
对于焚烧处置,随着焚烧工艺和流程的不断更新,各种焚烧炉的改进,烟尘、尾气净化技术的推新,焚烧能量回收率不断提高,焚烧处置方法也越来越完善和现代化。相信不久的将来,焚烧处置方法在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中所占比例会不断增加。